锅炉安全水位(boiler safety water level),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锅炉运行时正常水位允许的变动范围。锅炉安全水位可以分为最低安全水位和最高安全水位。最低安全水位指锅筒(锅壳)中能保证安全的最低水位限。其确定原则是保证锅炉各受热面能够得到可靠的冷却,避免过热过烧,不使材料失效。对于带锅筒的锅炉,其作用是保证对下降管可靠供水,使各个水循环回路中的水循环正常。锅壳式锅炉的最低安全水位应比最高火界至少高100毫米,对于内径小于或者等于1500毫米卧式锅壳锅炉的最低安全水位应当高于最高火界75毫米。最高安全水位指使锅筒(锅壳)中保持一定的汽空间的最高水位限。其确定原则是能可靠保证出口蒸汽不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