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理论(sexualitygender),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性社会学-〔理论流派〕,1995年,中国台湾学者何春蕤、宁应斌、丁乃非等人在成立了性/别研究室基础上提出了性/别概念,并在理论论述与实践运动中逐步将其发展成为性/别理论。又称斜理论。性∕别释义“性∕别”的命名,特别是“/”,反映了中央性/别研究室在女性主义理论上的反思。中间的斜线至少包含4层意义:①超越简单二分。“性别”并非简单的男女两性分野,而是还有其他许多可能,如各种糅合或跨越性别的呈现和认同。“性∕别”因此以中间的斜线来凸显“性别”内部的多元流动、暧昧复杂、分裂不稳,性别也自此成为预设了跨性别的理解。 ②紧密相连而相对独立。“性∕别”在视觉上一方面维持了“性别”与“性”的交集,同时,斜线也明确指出两者不可化约。性别无法专断的指定或限制其性实践或欲望,性也不必然受制于异性恋的性别角色想象。 ③多元差异的“性”。“性∕别”的斜线表达了“性”中有“别”(差异),指出性的多元异质和内部差异,以及社会文化对不同性相所赋予的阶序位置,及其中存在的压迫关系,这些都构成了性政治的内涵。 ④纠葛其他社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