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学变量(typological variables),文学-语言文字-功能-认知语言学及语言类型学-语言类型学-〔学术方法〕,自下而上选取、基于本体论的可见变量。定量类型学(Quantitative Typology)的研究对象。本质上等同于此前类型学研究的特征(features),只不过定量类型学的概念和方法源于数学,故拟用取值变化的“变量”来命名。类型学变量的选取是自下而上(bottom-up)的,基于本体论的可见变量,而不是生成语法预设的那种反映深层结构的参数。在研究由下位细粒度范畴经多层次组合聚合而成的有内部结构的上位高阶范畴时,通常选取一个类型学变量集,在这一变量集中可以包含形式、语义等各个层次的变量。这种思想发端于结构主义的特征集,理论模型很接近概念框架语法、构式语法和词汇功能语法。差别在于理论起点不同,后三者是探讨语言系统内各层次间映射的性质,及由此决定的各层次间的主次关系;而定量类型学研究高阶范畴时,将类型学变量集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分析跨语言共性,同时还可以讨论变量集内各变量对这种共性的贡献度,借此也能反映各变量所代表的语言系统层次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