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形象(host image),文学-传播学-电子媒体传播-口语播音,外在形象和内在形象相综合的复杂形象,是主持人的表现与风格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与反映。主持人作为节目的直接代言人,代表节目与媒体的形象,担负重大社会责任。主持人处于广播电视传播的最前沿,是广播电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党和政府的“声音”,更是各个频道区别于其他平台的“门面”,对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标志作用、示范作用、导向作用、规范作用和审美作用。主持人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主持人形象的重要性。不同种类节目对主持人荧幕形象的要求不尽相同,如新闻评论类节目主持人需庄重、冷静、成熟、客观;综艺娱乐类节目主持人需多才多艺,善于调节气氛;少儿类节目主持人要热情活泼等。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荧幕形象主要由节目的性质和要求决定,其中既包括外在形象,如服装、化妆等;也包括内在形象,如气质、素养、学识等,它们共同构成完整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荧幕形象。只有主持人的内在素质转化为传播主题的传播思路、传播愿望、传播能力,外在形象与之配合,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才能整合为完美的荧屏形象,成为受众喜爱的有代表性的“符号型”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