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乐舞一体(poems,music and dance of same souce),文学-中国文学-先秦文学-先秦诗歌-【文体、作法】,诗歌、音乐、舞蹈三者同源共生,相互关联为一个整体,在展演过程中同时呈现。这种特征是人类早期艺术发展阶段的普遍特征,在中国早期诗歌发展阶段尤为显著。《吕氏春秋·古乐》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一曰载民……八曰总万物之极。”“投足”指舞蹈的步伐节拍,“八阙”为所唱的《载民》等8首诗歌。这段文字生动地呈现了原始先民手持牛尾舞蹈歌诗的情景。随着周代礼乐文明的发达,出于各类典礼仪式的需要,诗与乐、舞之间的组合模式越发成熟固定,最典型者为《诗经》中的“三颂”,《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形容”即“舞容”。在宗庙祭祀仪式中,颂诗必然配合着盛大的乐舞展演。由清华简《周公之琴舞》“启曰”“乱曰”“九卒”等标志性的乐舞术语可知,当时颂诗与乐、舞在结构程式上的配合已经相当完善成熟,乐舞一次为“一终”或“一成”,于诗则一章;乐舞九成,歌诗九章。诗乐舞如此,故诗教、乐教、舞教在此时也成为贵族子弟少年教育中的必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