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际公平性(intergenerational equity),理学-生态学-可持续生态学-可持续发展理念-代际公平性,不同代之间公平使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属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一种资源分配思想。1988年,T.R.佩奇(T.R.Page)首先提出代际公平的概念;1989年,D.皮尔斯(David Pierce)将代际公平纳入可持续发展理论。代际公平性的基本要求:①每一代人都有保存和选择自然和文化多样性的权利,但同时,有义务为后代保存好自然和文化资源。②每一代人都有享有健康、有较好生活质量的权利,但在利用自然资源时,应同时考虑后代人利用资源的机会和获取的可能资源数量。代际公平性的基本原则:①保存选择原则。每一代人应该为后代人保存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多样性,避免限制后代人的权利,使后代人有和前代人相似的可供选择的多样性。②保存质量原则。每一代人都应该保证地球的质量,在交给下一代时,不比自己从前一代人手里接过来时更差。③保存接触和使用原则。每代人应该对其成员提供平行接触和使用前代人的遗产的权利,并且为后代人保存这项接触和使用权。代际公平性的意义:①指向“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