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产力(productivity of the arts),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艺术管理-概念,艺术生产者运用艺术生产工具从事艺术生产的能力。由英国文艺理论家T.伊格尔顿提出。伊格尔顿认为:“艺术像其他形式的生产一样,依赖某些生产技术——某些绘画、出版、演出等方面的技术。这些技术是艺术生产力的一部分,是艺术生产发展的阶段;它们涉及一整套艺术生产者及其群众之间的社会的关系。”艺术生产力由三个要素构成:①在艺术生产中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审美创造能力的艺术生产者。②艺术生产的劳动资料,即艺术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劳动工具、相关设施或必要的物质手段。③艺术生产的劳动对象,即艺术生产者在艺术生产过程中所认识、加工、改造的社会形态和自然形态中作为艺术创造的各种活动对象。艺术生产力的三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一个多层次的、有序的复杂系统。艺术生产力具有如下基本特征:①历史继承性。②社会综合性。③精神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④受科学技术水平的影响。⑤与物质生产力发展存在不平衡性。艺术生产力是推动艺术发展的直接动力,在艺术生产中占主导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