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语用学(historical pragmatics),文学-语言文字-历史语言学及语言接触-历史语言学,结合了理论、实证以及方法论等多个维度,在语用学与历史语言学的接口上开展工作的一门交叉学科。D.施泰因在1985年明确提出“历史语用学”这一术语并倡导相关研究。历史语用学的研究一方面关注具体的社会文化语境下,历史文本的社会历史和语用方面(如对话准则、礼貌策略、言语行为等),既包括语言发展过程中前一阶段的语言使用,也包括语言使用的历时发展。另一方面关注语言变化过程中语用因素的作用,关注语用动因导致的语法化、词汇化等语言演变过程。由于研究视角不同,又称社会-历史语言学、历史社会语言学、历史话语/对话分析等。历史语用学的起源可以上溯至20世纪70年代,在这一时期,历史语义学研究开始将语用因素纳入考虑。M.盖斯和A.M.兹威基提出:“诱导性推理义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语义内容一部分”,这与P.格赖斯“会话含义会被规约化”的观点相呼应。以此为基础,研究者集中讨论了两个问题:一是格赖斯提出的几类会话准则(量原则、关联原则、方式原则)是否会引发不同类型的语义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