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出租(publication rental),文学-出版学-发行-〔发行业务〕,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的活动。出租出版物有偿转让的不是出版物的所有权,而是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根据2016年4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商务部公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常见的用于出租的出版物包括音像出版物、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20世纪八九十年代是中国出版物出租,尤其是录像带、图书租借的鼎盛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音像出版物和图书出租行业逐渐没落,取而代之的是数字出版物出租。传统的出版物租金通常根据租借册(盒)数按日或按月计算,后逐渐发展为购买会员资格后即可享受该会员期限内无限次出版物全部或部分的阅读权限。2015年以来,随着绘本租借的兴起,纸质图书出租又重新发展起来。如闲鱼2021年推出的绘本租服务,用户在会员有效期内可以无限次换租绘本。传统的出版物出租,是读者自己到店租借,而近年来的绘本出租多涉及跨地区,所以很多出租服务都是往返程包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