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摄影(photography of art),艺术学-摄影学-摄影门类,以艺术作品为拍摄对象的摄影。图书馆、出版社、博物馆、画廊等机构,通过摄影的方式来记录美术者、雕塑者等一些艺术家的艺术作品。该类拍摄在于真实有效地还原或展现艺术品的细节,尽量以摄影的优势将艺术作品逼真地记录下来。自从摄影术发明以来,用摄影复制、记录艺术作品,就被看作是摄影的一项基本功能。W.H.F.塔尔博特在他的《自然之笔》中,就开始尝试用摄影图片来复制艺术作品,成功地展现了一些难以用文字表达清楚的艺术作品的价值。在19世纪40年代,大多数肖像摄影室就张贴出广告,开展使用照片做复制绘画和拍摄雕像的业务。塔尔博特的助手N.亨尼曼[注]曾被邀请去记录了1851年在伦敦举行的大英世界博览会上所有的艺术品,以及科学的和工业的产品。摄影的初期,由于所使用的乳剂只是对蓝色与绿色感光,很多被记录的艺术作品都是单色作品,若要体现彩色绘画作品,均采用调色或手工着色,以补偿画面在影调、色彩等画面上的不足。直到出现了正色性干版和胶片以后,影调也逐渐丰富起来,但色调范围往往小于实际的艺术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