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公众所好(public good),文学-传播学-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史,美国“现代公共关系之父”E.L.伯内斯的核心公关理念。该理念提出的背景是20世纪初大企业越来越频繁地面临公众和政府的问责。“公众的崛起”成为不争的事实。对此,伯内斯的同时代人,亦为公共关系先驱之一的I.李主张“讲真话”“公众理应知晓”“凡有利于公众的必有利于组织”。20世纪20年代,伯内斯提出公共关系应该致力于组织与公众的彼此理解和相互调整,要抱有共同的善意,后来又明确将公关定义为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双行道”。在此背景下,“投公众所好”实际上成为伯内斯引领舆论的指导思想:舆论是公众意见的聚集状态,是不同的人及其欲望、利益的碰撞,公共关系要推动组织与公众相遇,以达成相互理解、互利互惠。所以,公共关系的实践工作首先要确定公众的价值观和态度,并且投其所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降低决策的盲目性。“投公众所好”并不意味着对公众曲意逢迎,“成为公众偏见的奴隶”,而是要让企业主和政治家在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观点与公众的需求融为一体,不仅取悦公众,而且有效地影响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