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燃性物质(spontaneous combustible substance),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火灾安全-火灾科学-火三角,无外界火源存在时,由于氧化、分解、聚合或发酵等原因,能在常温空气中自行产生热量并逐渐积累,可达到燃点引起燃烧的物质。自燃性物质的化学性质一般都比较活泼,燃点较低。潮湿、高温、包装疏松、结构多孔(接触空气面积大)、助燃剂或催化剂因素,均可以促进其自燃。自燃性物质是危险化学品的一种,如保存不善很容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根据其危险性可分为一级自燃性物质,二级自燃性物质和其他自燃性物质。一级自燃性物质的化学性质很活泼,在常温下与空气接触即很容易发生自燃,如白磷、还原铁、还原镍以及金属有机化合物(三乙基铝、三丁基硼等)。白磷通常保存在水中;金属有机化物遇水则会强烈分解产生易燃的氢气,故在其制备、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须用惰性气体进行保护,着火时不可用水扑救。二级自燃性物质较一级自燃物品稳定,但可在空气中氧化并引起自燃,主要是一些含植物油类的物质,如桐油配料制品、浸油金属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