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铁路(Pacific Railroad),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美国历史,19世纪60年代美国修建的第一条横贯北美大陆的铁路。1862年7月1日,国会通过的《太平洋铁路法》经总统A.林肯(1861~1865年在任)签署生效。该法规定,成立两家铁路公司。其中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从密苏里河向西建设铁路;加州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从加州萨克拉门托市向东建设铁路和电报线路。联邦政府以向两家铁路公司发行为期30年的债券的形式,对铁路建设予以资助。在平原地区每修筑一英里(1英里=1.609 344千米)铁路补助16 000美元;在丘陵地区,每英里补助32 000美元;在山区,每英里补助48 000美元。铁路公司享有铁路两侧各200英尺(1英尺=0.3048米)的路权,可无偿取得现有州内铁路两侧20英里土地;如果铁路经过尚未建州的领地,则由铁路公司享有铁路两侧40英里土地。铁路竣工开始的3年后,铁路公司可以每英亩1.25美元的价格出售这些土地。铁路公司有权使用铁路两侧国有土地上的木材和石料等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