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现代性(individual modernity),法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自我,在人们的社会心理与行为模式中体现出的一种与现代社会形态及生活方式相对应的精神特质。在讨论与现代社会相对应的人格与社会心理时,一部分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尤其是美国学者A.英克尔斯(Alex Inkeles, 1920~ )采用了这一概念。一般说来,我们现在理解的“现代性”是指启蒙时代以来的“新的”世界体系生成的时代表征,此时出现了一种持续进步的、合目的性的、不可逆转的发展的时间观念。现代性的出现推进了民族国家的历史实践,并形成了相应的政治与法的观念,建立了高效率的现代社会组织机制。基于此,英克尔斯提出,对应于从制度层面对现代或现代性的研究,我们也可以从文化、观念及行为的层面切入现代性,即不仅将现代视为“一种政治或经济体系的形式”,也视为一种精神现象或一种心态。为此,他声称: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最切合实际而又最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似乎莫过于解释人们从具有传统的人格转变为现代人格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