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对商品生产和交换进行计划调节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由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在不十分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因此,社会经济中存在着全社会范围内按计划分配社会总劳动和因社会劳动无法直接计算而必须借助价值来间接计算这两种客观必然性。1984年10月20日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在经济改革方面取得划时代的突破: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计划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须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决定》指明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思路。提出企业应有的多项自主权,应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此外,《决定》还提出了价格体系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指出,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