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型合资结构的基础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型合资结构是世界上最简单有效的一种投资结构,这种投资结构历史悠久,使用广泛。公司是与其投资者(公司股东)完全分离的独立法律实体,即公司法人。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有关法律(或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公司拥有一切公司资产和处置资产的权利,对于公司资产,公司股东既没有直接的法律权益也没有直接的受益人权益。公司承担一切有关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具有起诉权也有被起诉的可能。并且除了在公司被解散的情况之外,公司对这些资产和权益有着永久性继承权,而不受到其股东变化的影响。投资者通过持股拥有公司,并通过选举任命董事会成员对公司的日常运作进行管理。由于公司型投资结构相对简单明了,国际上大多数的制造业和加工业项目采用的都是公司型合资结构,并且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有很高比例的资源性开发项目也采用的是公司型合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