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形式,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关系,即根据法律规范形成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联系,是双方法律关系的最初形式,是作用于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因此,它虽然在物质上受到制约,但仍是主体间纯法律的,纯意识形态的联系。它揭示的是法律关系的职能特征,并把实际的(物质的)内容引向自己。例如,通过合同、契约、结婚证书、国家机关的权威性文件等形式确定了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这只是一种纯粹的法律联系,这些权利和义务在没有转化为主体的实际行为以前,对主体来说,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和必要性,但对主体的行为已产生了一定的约束和控制,成为衡量一定行为的具体尺度。这样,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关系就作为所有制、经济交换等现实关系的一种形式被纳入法律上层建筑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