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项目一般是由外来投资者提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管理经验和外汇资金,我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厂房、设备、仪器、工具等)、劳务和人民币资金(或采用补偿贸易等形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外国合资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我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资者按照我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资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它合法权益。中外合资项目投入使用后,该企业要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这类项目的新增固定资产一般在合约中规定经若干年后归我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