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省一级军事指挥机构。抗战爆发后,随着战区的扩大与战争的持续,前线兵员需求量日益增多。为综理各省兵役业务的宣传、动员与征集、输送,1938年1月后各省军管区司令部相继成立,直隶军政部,司令部内有关军令、军训、政治、内政、教育等业务者,分别受各主管部的指导。内设司令1人,由各省政府主席或省绥靖主任兼任,职责为承军政部长之命,综理该管区内的兵役行政、国民兵教育及有关动员、复员事宜;参谋长1人,承司令之命指导部内各级职员处理一切业务,在司令不能行使职务时代行司令职权;另设有政治部、征募处、编练处及总务科等组织,分别掌理该管区内兵役的动员、征募、训练等事宜。抗战胜利后相继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