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专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职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特区各区民政事务处的主管。负责在地区上与区议会携手,统筹协调不同部门的工作,应区情积极回应市民诉求。民政事务专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层面上,是各区民政事务处的主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代表;直接监督地方行政计划在区内的运作;负责落实及统筹地区计划的实施,确保当局适当地跟进区议会所作出的建议,及促进区内居民参与地区事务;与社区的各阶层人士保持密切的联络,并且向政府反映他们所关注的事务及问题;确保透过部门之间的磋商及合作迅速解决地区问题;作为区议会及部门之间的桥梁。当工会、法团与居民之间有争议时,担当调停的角色;及在紧急的情况下,协调救援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