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服务是指政府及其所属社会保障组织,依照法律对其社会成员提供现金福利或实物福利,或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提供财政资助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价值转移活动。这包括安置住院、医疗护理、伤残重建(即对残疾人员采取测试、医疗、锻炼、安装人造器官,以及配置特种辅助器材等办法,使其恢复工作和生活能力);还包括为老年人设立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病治疗中心、老年人婚姻介绍所;为家长和儿童提供幼儿园、托儿所、小学生午餐服务;以及面向全民的其他社会服务,等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对象是全体参保人和用人单位,个人包括各类职工、自雇人(包括农民)和无业居民(包括城乡居民),合伙组织属于个人状态;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项社会保障计划的参保总人次反映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