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制度是由单位内部对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制度。目的在于防弊纠错。我国《会计法》第21条第2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是指各单位应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事项进行查对审核的制度。内容包括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资料的稽核。会计凭证的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编制是否正确和手续是否完备。对帐簿的审核,主要审核帐簿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正确,账证、账账、账物、账表是否相符。对会计报表的审核,主要以报表所列指标为依据,审查报表数字与账簿的数字是否一致,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内部审查可以是事前审核或事后复核。事前着重对财务计划进行审核,事后着重查证和验证。总的讲包括法定审核和数字审核。一经发现问题都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