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惩罚制度是指资本主义监狱史上将惩罚囚犯的方法按严厉程度分为许多级别的不成文制度。早在19世纪初,美国东部监狱就存在分级惩罚制度:第一步,不许使用室外小运动场;第二步,每天减少一餐饭,时间为两至三星期;第三步,处以暗房,暗房内通常连一条毡毯都没有,每天只给囚犯八盎司面包和少许清水;第四步,灌射冷水,把囚犯悬空吊起,用冷水冲淋;第五步,“镇静椅”,用木板做成箱形椅子。将囚犯双手铐住,缚牢其上,两脚悬空,使其身体和四肢无法动弹,有时附加鞭打。此外,还有两种最严厉的惩罚方法:(1)“紧狭短衣套”,一块厚布,前面有洞,让两手伸出,背后有两行洞,以便用带穿缚捆紧。被捆得太紧的囚犯短时间内就会因血液凝固而面部和颈部发青。(2)“勒口刑”,将囚犯双手反缚,用链索从囚犯的口内绕到颈后系紧,然后用绳子将手和脑的链索连结,拉紧,迫使囚犯的手往上抬,头向后倾。此刑十分严酷,常致囚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