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证制度是授信人为了减少和避免信用风险,确保信用清偿或在信用不能清偿时取得补偿而采取的防护措施所形成的条例和规定。信用保证制度有三类: ①信用分析与管理制度。②授信限制制度。③违约补偿制度。信用分析与管理的内容包括受信人的信用状况和授信前的调查分析。中国实行的信用评估制度就是信用分析与管理制度的具体表现。它的作用在于评价信用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变化,以及所授信用是否按照授信条件使用,并据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中国实行按信用等级和商品双向择优的贷款原则,具体做法是: 支一,促二,压三,停四。信用限制指授信人为减少信用风险,对授信种类、数量等实行限制。一般而言,授信人为了分散风险,常规定单个授信最多不得超过自有资金的一定比例。信用限制是对授信人承受的整体风险的防护措施。违约补偿制度是指受信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或不愿清偿债务时,授信人借助一定的追索手段取得补偿的措施、办法。违约补偿是信用保证的最后防线。最常见的补偿制度有抵押,担保,信用保险。中国的银行系统已建立起一整套信用保证制度,包括信用评估制度,贷款分类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