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奖惩(criminal reward and punishment),法学-公安学-〔公安学〕-犯罪学-监狱法-罪犯类型-罪犯监管,根据罪犯在监狱中的服刑表现而给予奖励或者处罚的活动。是狱政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罪犯服刑改造的始终。对罪犯的奖惩依其性质不同,分为行政奖惩和刑事奖惩两类。行政奖惩是监狱根据监狱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对罪犯日常考核的基础上,直接对罪犯实施的奖励和处罚。行政奖励包括表扬、物质奖励、记功、离监探亲,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和禁闭。刑事奖惩是监狱依法提请或者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实施的奖励和惩罚。刑事奖励包括减刑和假释,刑事处罚则是对罪犯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加刑处理。行政奖惩和刑事奖惩在实施目的和所应遵循的原则上一致;行政奖惩是刑事奖惩的基础。但行政奖惩不直接影响罪犯的刑种和刑期;而刑事奖惩一经实施将会直接引起罪犯原判刑罚和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行政奖惩的决定权在监狱,而刑事奖惩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奖惩决定只有当监狱按法定程序报请人民法院,并在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方可执行。罪犯奖惩具有重要意义:①罪犯奖惩是监狱执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