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编制(occupying a post but not performing duties),管理学-公共管理-政府改革与治理-行政改革-编制-占用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长期不在岗位上工作但占用岗位,并领取财政资金或通过虚报人员占用岗位并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从其表现形式、性质和客观影响等方面看,“占用编制”和“吃空饷”属于同义词,区别在于前者关注编制的占用,后者关注财政资金。占用编制或吃空饷有以下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仍领取财政资金;二是人员调离后违反有关规定不核销编制,继续在原单位领取报酬;三是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四是退休和死亡后不注销,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报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实有人员一一对应,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要求。个人除组织允许外不得出现在编不在岗行为,单位也不得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允许本单位人员不在相应岗位上工作而占用编制,更不能冒用他人名义领取工资、福利。对占用编制行为,由机构编制部门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期限纠正、予以纠正、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