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效应(externality),管理学-公共管理-〔经济政策与管理〕-〔核心概念与理论〕-物价稳定,某些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行为影响了其他企业或个人,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的现象。又称外部性。英国经济学家A.马歇尔(1842~1924)于1890年发表的《经济学原理》中首次提到“外部经济”概念。后由英国“福利经济学之父”A.C.庇古(1877~1959)运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系统地研究了外部效应问题,在马歇尔提出的“外部经济”概念基础上扩充了“外部不经济”的概念和内容,将外部效应问题的研究从外部因素对企业的影响效果转向企业或居民对其他企业或居民的影响效果。随后再由美国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R.H.科斯丰富和完善。根据表现形式可以分为7类。①根据结果,将其分为外部正效应和外部负效应。外部正效应是指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所带来的未在价格中得以反映的经济效益。外部负效应是指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所带来的未在价格中得以反映的成本费用。②根据产生领域,分为生产的外部效应与消费的外部效应。③根据产生的时空,分为代内外部效应与代际外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