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监督(general supervision),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伦理与法治〕-〔公共管理伦理的机制体系〕-伦理监督与评价-公共管理伦理评价-内部监督体系,行政系统中的上下级之间、行政首脑与其各职能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进行的相互监督。在中国,根据监督行为中主客体的关系,可将一般监督分为自上而下的下行监督、自下而上的上行监督和同级部门之间的平行监督三个类型:①下行监督包括县以上各级政府对所属职能部门及下级政府的监督、县以上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对相应的下级职能部门的监督,监督方式有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指导、工作检查、召开或参与会议、提出批评和建议、行政复议等。②上行监督包括下级行政机关和人员对上级行政机关和领导进行的监督,监督方式主要包括下级机构对上级机构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及下级公职人员对上级领导进行民主测评等。③平行监督是指行政职能部门就其主管的工作,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内对同级部门进行的监督,监督方式包括专案调查,以及日常工作中与其他职能部门相关的监督。一般监督涉及行政系统中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和行政环节而成为具有广泛性和日常性的监督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