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registered residence system),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划理论,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居民基本信息,并据此进行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制度。是国家的基本行政制度。中国的户籍制度历史悠久,创建于西周,秦趋于成熟,隋唐广泛应用于国家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公安部颁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创建了全国城市户口登记制度,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宪法规定 “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1958年1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户籍制度管制人口迁移功能凸显,中国政府开始实施严格限制人口自由流动的户籍制度,城市政府只为本地户籍居民提供公共服务。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1984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开始放开小城镇的户籍管理,此后中国户籍制度渐进式改革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