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安全(safety issue of nuclear power),工学-核技术-核能技术-核与辐射安全-核安全,核电站安全。核电安全的最终目标是保护核电站站区工作人员和周围居民在所有运行时和事故时受到的放射性辐照剂量达到合理可行并尽可能低的水平,以及对环境的影响不超过规定的水平。核电安全包括辐射防护和技术安全两个安全目标。辐射防护目标是基于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而设定的目标,要求在所有运行状态下核电站内的辐照或由该站任何计划排放的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照保持低于规定限值,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量低,保证减轻任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技术安全目标指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防止核电站事故,并且在发生事故时减轻其后果。该目标是针对核电站选址、设计、运行和应急设定的。早期的核电安全目标多为定性的描述。在辐射防护目标上表现为不明显增加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在技术安全目标上表现为对规定的典型假想核事故,采用纵深防御的理念,按照可靠性、多重性、多样性、独立性、单一故障等基本原则,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标准,但是忽略了事故叠加和人因失误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