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分期(Historical Periodization),历史学-世界历史-〔总论〕-〔史学理论〕,历史时期的划分。历史分期与历史意识密切相关,也是历史学家最常用的史学实践,分期不仅意味着对往昔历史在时间上的切割,还意味着对以往历史的价值评判。历史分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文明体系或国家往往根据自身的特点,划分各自的历史发展阶段。在西方文明中,《圣经》把人类的历史划分为基督诞生之前和基督诞生之后,并形成影响深远的基督教纪念法。1350~1600年,即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和一些精英艺术家提出新的历史意识,F.彼特拉克按照拉丁语和拉丁文学的标准,把欧洲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拉丁语的辉煌时期;蛮族入侵和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拉丁语和拉丁文学退化,进入“黑暗时代”;他本人肩负着复兴优雅拉丁语和拉丁文学的使命,诞生“复兴”这个概念。彼特拉克的历史意识成为15~16世纪意大利文人学者和精英艺术家的共识。16世纪,意大利艺术史家G.瓦萨里把欧洲的艺术史划分为三个阶段:辉煌的古典、罗马帝国时代的衰落、从乔托到米开朗基罗的艺术复兴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