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共性(Art commonness),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理论-概念,不同的艺术实践所共同具有的普遍性、必然性因素。与艺术个性相对。艺术共性通过艺术个性而存在,是具体的,非抽象的。艺术共性是艺术个性的基础,艺术个性是在艺术共性基础上的升华。艺术共性具有历史性,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各门类艺术之间的相同或相通,是艺术共性存在的依据。首先,从艺术的本质、特征、发展历史来看,任何艺术作品都以一定的物质形式为载体,都是内容和形式统一的产物。任何艺术创作都是诉诸一定的情感和技巧去反映一定的意识形态,是真、善、美的合体,都会受到特定的外在语境的影响和制约。正是这些共同的特质、特点以及特定的书写语境,使得不同的艺术家会表现出某些共同性因素,如共同的时代特点、地域特点、民族特点、流派特点等;如民族共性由共同的民族习俗、文化传统、心理特征、语言文字、地理环境等共同因素形成。其次,从门类艺术角度来讲,虽然各门类艺术由于运用的材质媒介不同,在创作实践乃至审美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体系,但是作为审美意识形态,仍蕴含着通过“个别体现一般的艺术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