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家具(communal furniture),艺术学-设计学-环境艺术设计-家具设计-家具类型-〔按场所分〕,社会公共空间中供大众临时使用的家具,是公共空间中不可缺少的功能性设施。公共家具通常以座椅类为主,包括室内和室外两种形式,以及行政服务空间家具、商业空间家具、影剧院家具、学校家具、公园广场家具、交通家具等类别。公共家具通常具有数量多、类型较少、专业性强等特征。数量多是因为公共家具需要满足社会公共空间中数量庞大的人群的公共活动需要,因此数量大且多为成组成排布置。公共家具需要满足大多数人对功能和审美需要,因此对于家具的功能、形态、色彩、材质方面的差异性要求较小,而对于耐用性、易清洁、易工业化生产等方面的要求较高。一些公共家具的专业性要求通常要高于其他类型的家具,例如飞机、汽车、轮船类的交通家具设计,在安全性、技术含量方面的要求都远高于普通家具的标准。当代社会的公共空间特别是城市公共空间快速发展,对公共家具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公共家具设计不但要满足专业性、功能性和成本等方面的要求,还在差异性方面有所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