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木材(endangered woods),农学-林业-木材科学与技术-﹝原料﹞-木材,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公约)列入其附录的木材物种。对濒危物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以促进国家履约立法和执法,对违约方实施制裁等措施,规范国际野生动植物贸易活动,达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CITES公约包含3个不同管理级别的附录,列入附录Ⅰ的物种禁止商业性国际贸易;列入附录Ⅱ的物种须有进出口许可证,方可进行国际贸易;列入附录Ⅲ的物种须有出口许可证和原产地证明,方可进行国际贸易。截至2021年3月,全球范围内共有超过520种木材物种列入CITES公约附录,其中附录Ⅰ有7种,附录Ⅱ超过506种,附录Ⅲ有7种。主要包括黄檀属、沉香属、棱柱木属、拟沉香属、愈创木属等的所有种,以及红豆杉属、紫檀属、桃花心木属和古夷苏木属等的部分种。木材物种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生态、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人类对木材资源的需求呈现出膨胀性的增长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