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条件(Flight condition),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管理-民航运输管理-飞行条件,指航班飞行的适航条件或前置条件,即处于适航状态和携带齐全飞行文件的民用航空器、配置合理的飞行机组、持有使用许可证的机场、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航路放行许可等。民用航空器适航状态是指民用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使用条件和运行环境下,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民用航空器从事飞行任务时,应携带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民用航空器适航证书、机组成员相应的执照、所载旅客姓名及其出发机场和到达机场的清单、所载货物舱单等必备文件。飞行机组由工作在驾驶舱的飞行组和工作在客舱的乘务组构成。飞行组包括机长和副机长,乘务组主要包括乘务长、头等舱乘务员、客舱乘务员、安全员等。持有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民用机场,应配备与其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区、航站区以及服务设施和人员,配置能够保障飞行安全的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气象等设施和人员,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保卫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