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创意(graphic creativity),艺术学-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概念术语〕,将独特的思维意念,通过可视化的线条、色彩、形态等方式,转化成表达特定含义的,并且可以交流传播的视觉形式。图,即视觉的符号;形,即形式或形式感。图形是信息传播的视觉形式。图形创意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过程,通过对日常事物进行深入分析,运用重组、再生、构成等手法对事物的形态进行再设计。图形的存在形式,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的刻画符号。例如,原始洞穴壁画就是人类表达情感和沟通信息的最早记录。因此,人类自古以来就有将情感与信息转化为视觉图形的创造倾向。“图形”一词的发展在中国古籍文献中早有记载。《广雅·释诂四》中有曰:“图,画也”,就是指被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现在一般意义上的“图形”或“图形设计”主要源于西文“graphic”,原意指运用绘、写、刻、印等方法产生的具有说明性的视觉符号或图画形象,或者为插图而产生的图片、地图、图表等视觉形式,可以被大量复制。另外也包含摄影和计算机技术产生的视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