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审计性(auditability; accountability),工学-公安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电子数据取证,通过对记录信息的审查或评估,能对该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判定的特性。又称可审核性。在电子取证领域,通过重复检验或展示检测过程中记录的信息,能重新展示检测过程。词源可审核性(auditability)和可审核性(accountability)来源于审核/审计(audit)。审计起于经济领域,它是由专职机构或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对被审计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或一部分经济活动的有关资料,按照法规和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核检查,收集和整理证据,以判明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和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并出具审计报告的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评价、鉴证活动,其目的在于确定、解除被审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和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控制。如在进行审核检查,收集和整理证据的阶段无法得到足够的证据,则应该做出不可审计的结论,由此可以看出保留适当的记录是可审计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