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行为(professional conduct),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专业,人们对专业或职业活动的预期行为,即受到专业伦理标准指导、监管和制约的行为。又称职业行为。专业行为包括专业服务行为、专业合作行为、专业督导行为、专业研究行为和专业教育行为等方面。大部分专业行为具有道德或伦理意义,因为专业行为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发生的,在与服务对象、同事、雇佣机构、专业界和社会所发生联系中必然形成一定的伦理责任。对社会工作者来说,专业行为意味着那些符合积极的专业伦理标准或职业道德标准的行为,违背专业伦理标准的行为则属于专业不端行为。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与地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行为模式通常体现在专业伦理守则或职业道德指引的具体标准之中,并受到相关资格规定、注册制度和其他法规文件的约束。按照相关专业标准的要求,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专业人员的素质和资格,不断内化和践行专业理念,持续充实专业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