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审判(trial by media),文学-新闻学-新闻伦理-【新闻伦理学概念、观点及文献】-【重要观点】,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所报道对象做出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又称报刊裁判、新闻审判。来源媒介审判发端于美国,从“报纸审判”(trial by newspaper)演变而来。概念的形成源于西方国家在法律审判中实行的大众陪审团制度。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并不具备法官的专业知识,但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如果大众媒介在审判之前,对案件或是案件当事人进行不必要的报道和渲染,便会影响陪审团的公正投票,从而影响到法律判决的公正性。通俗地讲,媒介审判就是新闻媒体角色越位或错位,在法律程序对案件定性之前,预先通过强大的信息优势和煽动性的报道、舆论的引导能力,对案件或案件当事人进行定性的审判设定,影响大众情绪,引导舆论走向,向司法施压,干涉案件的审判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