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研究(body),法学-社会学-社会人类学-人类学-〔人类学基本概念〕,人类学对身体的研究主要可分为自然主义或基础主义的身体取向,社会建构或反基础主义的身体取向及互动的、辩证的具身化取向。长久以来,身体一直是体质人类学(经常被认为是自然科学的一个领域)的核心关注点,而游离于社会人类学的范畴。身体在文化人类学的位置,也长期处于“缺席在场”状态。说它“在场”,是因为文化人类学在描述其他现象主题时涉及了身体观念和实践,如疾病、文身、孕育、割礼等。说它“缺席”,是因为人类学家一般不认为这些零碎的研究可作为身体人类学的范例,而是将它们隶属于研究宗教、魔法、仪式、符号等领域,身体仅是理解其他事物的工具。在这些人类学家的民族志作品中,身体的体验完全是外在的,人们会把注意力集中在身体的社会和符号情景里,身体本身被降格为不能提供任何信息的“黑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