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身性(embodiment),文学-语言文字-功能-认知语言学及语言类型学-认知语言学-﹝基本概念﹞,第二代认知科学中的核心哲学思想,是哲学、认知心理学、语言学、人工智能(主要是语言处理、机器人学)的主要理论假设。又称涉身认知(embodied cognition)。与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心智与身体二元对立的理性主义分离观完全相反。涉身认知的代表性人物是G.莱柯夫和M.约翰逊。莱柯夫关于涉身认知的思想来源于1975年夏天四位学者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报告:P.凯伊报告了颜色词认知取决于颜色词的色谱环路(circuitry);E.罗施等人发现基本层次范畴由格式塔感知、心理意象和运动神经网络(motor program)三种涉身经验来定义;L.塔米发现许多语言中空间关系词语依据身体来确定;C.J.菲尔墨指出词语意义根据框架获得理解。这四个报告促使莱柯夫放弃理性主义的认知观,开创了涉身认知理论。第二代认知科学包含了许多不同学科与领域,因而对涉身认知的理解与研究取向和途径差别很大。涉身认知有6大主张:①认知具有情景性,认知活动是在真实的环境下发生的,本质上与感知和活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