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骧聪(Ma Xiangcong),工学-环境科学-〔综论〕-〔人物〕,(1934-01-05~ )中国环境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生于河南省博爱县。1953~195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学习,1960年毕业于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曾任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科学顾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名誉会长等社会职务。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起草工作,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岸带管理法》起草小组副组长,担任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领导小组成员。曾主持完成《环境保护立法》《外国环境立法》《中国环境法制建设》《中国环境法制及环境法制教育》《国际环境法》等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