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律(arresting law),历史学-中国历史-秦汉史-典章制度,中国古代律篇名,是关于追讨、逮捕罪犯及犯罪嫌疑人的系列法律。捕律名称的缘起一般追溯至战国时李悝。《晋书·刑法志》记载,魏文侯师李悝以各国法为基础,著《法经》六篇:盗、贼、网、捕、杂、具。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以《法经》为模本建立秦律六篇,捕律为其中之一。睡虎地秦简中发现了“捕盗律”的律名:“捕盗律曰:捕人相移以受爵者,耐。求盗勿令送逆为它,令送逆为它事者,赀二甲。”秦简中还发现了许多关于“捕”的法律。汉简中大量出现“捕律”的律篇名。益阳兔子山汉代遗址出土惠帝时律,分“狱律十七章”和“旁律廿七章”,捕律为“狱律”之一;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包含的27种律中,也有“捕律”;睡虎地77号汉墓出土文帝时律,捕律在与“旁律”24篇相对的“□律”15篇之中;荆州胡家草场12号汉墓所出文帝时律,捕律在与第2、3卷“旁律甲”“旁律乙”相对的第1卷十四律中。这些简牍材料表明,西汉前期捕律为“狱律”(即正律)重要的律篇。西汉中后期以后,汉王朝调整律典结构,将正律定为九章,捕律为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