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群(band),法学-社会学-社会人类学-人类学-〔人类学基本概念〕,与狩猎采集生计相适应的社会组织方式。美国人类学家E.R.塞维斯[注]在其1975年出版的著作《国家与文明的起源》[注]中奠定了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4阶段的新进化论。游群自己不生产食物,生存完全靠大自然提供,因此规模不可能很大,一个游群往往少于100人,但也有些游群可达到150人左右。组成游群的是核心家庭,因而游群成员都有亲属关系,不是血亲即是姻亲。游群除根据年龄和性别分工外,没有其他方面的技术性分工。按照法国社会学家É.涂尔干的区分方式,游群处在一种机械式的团结状态。人们彼此间因不同的专长角色而不得不相互依赖的情况不见于游群。游群是严格的外婚群体,外婚制使游群相互间形成联盟。由于狩猎采集生计,游群可被视为拥有领土的社会组织方式,但其领地意识不强。游群的经济是平均主义生计,其本身既是社会组织也是政治结构。游群成员在生产生活中合作共享,采取互惠的方式进行分配。有通婚关系的游群间,平均主义和互惠关系也同样重要。游群的平均主义也体现在政治决策上,这就是由集体来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