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刻文书法是指骨刻文字的书写艺术,是在骨刻文原图摹写基础上的再次创作,骨刻文书法艺术为丁再献始创。骨刻文在山东集中发现,是我国最早的以记事为主的可识文字,是汉字的源头。骨刻文形成约在4600~3300年之间,最初的作品是一些刻在兽骨上的刻画符号——象形文字或图画文字。自2010年年底开始,丁再献在刘凤君教授骨刻文发现和研究的基础上成功系统破译。用骨刻文、甲骨文、金文、篆、隶五种字体书写成文。就临摹和运用骨刻文进行书法及艺术创作来说,丁再献是最早的成功实践者。骨刻文书法艺术仍属初创阶段。是指骨刻文字的书写艺术,是在骨刻文原图摹写基础上的再次创作,骨刻文书法艺术为丁再献始创。骨刻文在山东集中发现,是我国最早的以记事为主的可识文字,是汉字的源头。骨刻文形成约在4600~3300年之间,最初的作品是一些刻在兽骨上的刻画符号——象形文字或图画文字,刻画工具为玛瑙或刚玉等锐角宝石。自2010年年底开始,丁再献与其兄丁再斌在刘凤君教授骨刻文发现和研究的基础上成功系统破译,并从文字的起源和构造等方面较全面的论述了与甲骨文、金文、篆、隶及现代汉字的传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