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职业与社会的关系和有关职业的社会问题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职业结构,职业与家庭、经济、教育制度的关系,职业与阶级、社会阶层的关系等问题。职业是随着社会分工而出现的,并随着社会分工的稳定发展而构成人们赖以生存的不同工作方式。人类对职业的认识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当时人们把工作看成是一种“天罚”,甚至命名为“忧苦”,认为它是赎偿“原罪”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希伯莱人认为工作不只是惩罚罪恶,还是人类生存的法则;工作是人类的义务,通过工作可以消减罪恶,恢复神圣和谐的世界。当时人们把除了农业生产以外所有从事工艺和经济性工作的人视为低贱者。中世纪基督教徒把手工艺和价格公道的商贩,看作是正当的职业,认为是上帝安排的天职。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以后,职业问题引起了社会学家们的关注。法国社会学家É.迪尔凯姆的《社会分工论》(1893),对“分工”这一职业社会学的中心概念做了专门论述。社会学家F.勒普累把关于若干职业中人的工作情况作为实证研究的重要内容。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十分重视对政治的、科学的和专门职业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