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孽禁锢法是朝鲜王朝时期的一项针对两班妾室所生的子孙的制度,为朝鲜王朝所独有。肇始于朝鲜太宗年间的1415年,定型于朝鲜成宗颁布《经国大典》的1485年,以“不列东班”、“限品登用”、“禁赴文科”、“世代禁锢”为核心。其中良妾所生为庶子,贱妾所生为孽子,虽然庶子在该项制度设计中的待遇略高于孽子,但没有本质差别。朝鲜王朝后期,庶孽禁锢法有所松动,“庶孽许通论”和“庶孽通清论”被不断提出,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历代国王碍于百年积习及两班利益而未能彻底废除。到1894年甲午更张时正式废止这项制度。庶孽禁锢法是在朝鲜王朝初期重新整合社会资源和等级秩序的过程中逐渐确立的。朝鲜民族自古以来流行“从母法”的习俗,高丽靖宗年间正式将“贱者随母”的规定明文化。不过在朝鲜王朝以前,虽然对贱妾所生之子(孽子)有从母法的规定,对于良妾所生之子(庶子)并无过多限制。当时的规矩一般是贵族让贱出儿子出家为僧,王室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