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第三次数学危机, 罗素提出了逻辑主义的纲领, 并得到一些著名的逻辑学家的支持, 成为数理逻辑中的三大学派之一。20世纪初, 在逻辑和数学中发现了许多悖论, 包括罗素本人所发现的悖论(后被称为罗素悖论) 。这些悖论动摇了数学的基础, 史称第三次数学危机。为了解决悖论, 并实现逻辑主义论题, 罗素提出了逻辑类型论。罗素在1903年出版的《数学的原则》( The 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 一书中最早提出类型论; 而在1908年的论文《以类型论为基础的数理逻辑》和1910—1913年与怀特海合著的《数学原理》中, 则全面系统地论述了逻辑类型论。逻辑类型论分两部分: 简单类型论和分支类型论。简单类型论同分支类型论是结合在一起的, 但又具有独立性, 并与下面将要说到的恶性循环原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