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艺人,顾名思义是依托于新媒体(如网络、数字电影、数字杂志、移动电视、桌面视窗等)的平台下,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娱乐工作者,被统称为“新媒体艺人”,这一名词由北京鼎盛互动文化传媒(又称“疯人传媒”)的创始人知名推手,“疯人蜘蛛“率先提出。到2018年后主要指活跃在电竞、小视频、主播打赏、主播带货等平台的艺人。疯人蜘蛛这样说:“在网络日益发的的今天,新媒体依旧无法取代传统媒体,但是它所能够影响到的范围越来越大,甚至超过传统媒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网络红人出现了,有的人转瞬即逝,有的人却一直活跃在人们的视线中,譬如:芙蓉姐姐,奶茶妹妹等,可以说她们是新媒体艺人的前身。未来10年,新媒体艺人将成为娱乐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