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宣不认罪》是南朝诗人范晔创作的一篇诗文,出处为《后汉书》。陈留董宣为洛阳令。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侯之,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人,将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父叔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